解读《关于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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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5-20 09:23

根据中央和省职称改革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制定了《关于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里面提到,建立以评审为主的全省医药行业职称评价制度,取消2008年以来实施的全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同时,要高度重视做好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改为评审”后的衔接和解释工作。对参加2017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应试人员,其2017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其不及格科目考试顺延至2019年止,由省人事考试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并免收考试费用。

据了解,一般药学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评价大致分为4种形式包括考试、评审、认定以及考评结合等方式。2008年以前,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评价主要以评审以及认定的方式进行,其中,评审由各地市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评审委员会依据相应系列的评价标准条件,在对参评人员工作经历、业绩、贡献等条件综合评价基础上,向评审通过的人员发放资格证书。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药师需求,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药学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完善评价机制,2008年,原广东省人事厅、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粤人发〔2008〕218号)对药学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评价方式进行改革,规定药学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可以看到,广东省一直鼓励零售药店往专业化之路发展,近年更率先出台、落地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等新政策,各大零售药店也在积极提升一线从业人员资质,鼓励从业者考取初级药师、执业药师等职称,以满足行业的发展需要。

此次的“改革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旨在建立符合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促进全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为全省生物医药事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人才支撑。

纵观“改革方案”,其主要任务有这些:

>>健全制度体系

1.构建合理层级。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其中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按照医药行业特点,医药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分两个系列,其职称分别为:药师(中药师)、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任药师(主任药师)和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2.体现行业特色。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分为4个专业: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制药专业、医疗器械专业。其中,药学和中药学专业靠用卫生技术人员系列,制药和医疗器械专业为工程技术人员系列。

3.与国家执业药师考试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建立我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职称与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的,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职称,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完善评价标准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实行学术造假行为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2.突出能力评价、业绩贡献。适应医药行业特点,分专业领域建立人才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技术改造能力、产品质量提升能力、产品开发能力以及成果转化能力。

>>创新评价机制

1.建立评审组织。建立以评审为主的全省医药行业职称评价制度,取消2008年以来实施的全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设立广东省药学、中药学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广东省制药、医疗器械职称评审委员会,两个评委会合署办公,办公室设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全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广州、深圳可设立医药行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东省医药行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分别设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地级以上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评审(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2.创新评价方式。综合采用集中评审、考核认定、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3.建立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与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

1.实现与人才培养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医药龙头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打造政府、学校、社会组织和医药企业共同参与的“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

2.实现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人员素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聘用具有职称的人才到相应岗位。

3.打通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通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技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完善管理服务机制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职称评审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健全复查、投诉机制,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

2.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发放职称电子证书。